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10-03-04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宁科〔2010〕39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各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计[2010]54号)要求,现开展201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201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分别按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人才培养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1.重点项目。支持近两年结题评议为优、研究内容为当前国际科学前沿及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急需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面上项目。研究方向符合指南代码框架要求(见附件)。研究内容不限。优先支持40岁以下且从未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
    3.人才培养项目。分两类:一是在往年已实施创新学者攀登项目的基础上,支持25项创新学者攀登项目。申请人须在其研究领域已有明显学术建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二是企业博士创新项目。资助处于生产一线的企业博士开展创新研究,鼓励企业予以配套。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为该企业在职职工或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45周岁以下省内科技人员,优先支持35周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
    二、申报方式
    1.除我市科技局审查推荐项目外,高淳县、溧水县、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均可直接审查推荐项目。上述单位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直报省,同时向市局报送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kjsf1102@126.com。
    2.重点项目采取自上而下组织方式,从2008-2009的两年结题评议为优的项目中,遴选确定一批有较大意义、有深入研究价值的项目予以滚动支持。承担人名单近日将在省基金网上公布。
    3.面上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曾获省基金资助的高校、院所不超过10项,从未获省基金资助的高校、院所不超过5项。医院单位项目不超过面上所报项目总数的20%,鉴于此项要求,我市保留对医院所报项目的限报权限。
    4.人才培养项目。创新学者攀登项目不限额申报;企业博士创新项目采取自由申报方式,只需填写简单的项目申报表,可向市科技局报送,也可直接向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高淳县、溧水县、高新区(一区多园)管委会审查项目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见附件)。
    2.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不再申报本年度项目,非创新学者攀登项目承担人申报创新学者攀登项目的不受此限制;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四、其它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省科技厅网上报送,网址:www.jstd.gov.cn。本通知请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www.njkj.gov.cn;细则见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网:www.jsnsf.gov.cn。
    3.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屠强
    联系电话:83366904 83366986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科技条件处 董群
    联系电话:83639285 83637612
    企业博士创新项目申报也可在2010年4月27日前直接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25-85485926。

    附件:关于印发《2010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技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科技 项目 申报 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10年3月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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