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科学技术局文件
南京市财政局文件
宁 科[2009]114号 宁财教[2009]379号
关于组织2009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 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信息产业厅、财政厅《关于发布2009年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苏信办[2009]53号、苏财建[2009]71号)要求,我市现组织开展2009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符合《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二)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特色明显、产业化成熟度高、具备市场竞争能力的项目。 (三)支持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大软件产业项目。 二、申报单位条件 专项经费资助项目的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实施资助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独立核算。 (二)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好的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 (三)企业的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四)同一个企业本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资质认证奖励类项目除外)。以前年度本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未达到项目进度,或未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的,本年度不得申报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申报CMMI和ISO27001认证奖励的单位不需要填写《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书》一律用A4纸、4号仿宋字体打印,标题用4号黑体打印。申报材料请按纸质封面及填表说明提出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三)根据我市“十一五”软件产业发展规划,重点组织推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产业化条件好、具备市场竞争力、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的和对产业有带动性的重点项目;优先资助获国家资助的重大项目、地方政府资助项目和获得风险投资的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于2009年6月19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文档1份报送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请在送交申报材料之前完成南京市软件产业网上统计系统登记。 (二)项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请在南京市科技局网站(www.njkj.gov.cn、www.njsoft.org.cn)或江苏省信息产业厅网站(www.jsit.gov.cn)下载。 (三)受理单位及通讯方式 南京市软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学会堂2号门 联系人:姜琴 联系电话:83218093、83218094
附件1、2009年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书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软件 项目 申报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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