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财政局、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我省风险投资机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根据省财政厅、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企[2007]132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江苏省境内注册登记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具有投资功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机构。
二、支持重点。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的投资机构必须主要从事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活动。优先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对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科技创业园内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资活动;优先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对大学生创业的投资活动。
三、申报要求: 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的企业,均须按本通知要求填写《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按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创业投资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项目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以后年度不再受理其申报创新资金项目。
四、市、县财政部门、科技部门必须对本级申请引导资金支持的机构和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应填写《创业投资机构资格初审意见汇总表》、《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并对申报机构和企业的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查,符合推荐条件的加盖公章。申报单位所在县(县级市)财政局、科技局审核后需上报所在地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汇总、备案。省辖市财政局、科技局汇总后上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当地财政局填写《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附表3),在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上报。
五、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同步进行,申报单位均须在省财政厅网上填报相关附表(登陆江苏财政企业网方法:搜索“江苏省财政厅”外网首页,在右下角友情链接下面点击“江苏财政企业网”或在网站页面输入:HTTP//218.94.38.183:81/czt,进行搜索)。书面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六、2009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9年3月15日-20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申请表
2、创业投资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3、创业投资机构资格初审意见汇总表、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
4、江苏省财政厅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责任表
附件1:
创业投资机构风险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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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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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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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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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成功案例 |
年平均收益率10%以上 个,股权转让高于10%以上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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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专
职管理人员 |
从事5年以上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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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3年以上 |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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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创业投资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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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的经营场地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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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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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 |
累计项目数量 |
累计投资金额 |
2008年度项目数量 |
2008年度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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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年底帐面投资金额占对外投资总额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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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风险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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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创业投资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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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1:
创业投资机构资格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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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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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 |
□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服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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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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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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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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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成员和持股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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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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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传真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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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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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投资资金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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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资金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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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策略 |
投资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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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阶段和资金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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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资项目情况 |
累计项目数量 |
累计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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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情况 |
累计项目数量 |
累计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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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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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至今投资项目数量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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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创业投资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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