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信息2008年第6期
2008-06-20  
建邺农业科技信息
 
建邺区农业办公室          2008年第6期            总58期
建邺区农业水利技术推广站
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2008年6月10日
 

   
迎奥运 区农办召开动物防疫与畜(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5月30日,区农办召开建邺区动物防疫与畜(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3个涉农街道农林(副)业科科长、兽医站站长及区农水站、区动监所负责人到会,并签订迎奥运、动物防疫与畜(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会上,传达省动物防疫与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农办张学虎主任就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食品安全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一是把握形势,提高认识;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三是强化保证,确保经费;四是突出重点,立足当前;五是突出长效管理,开创新局面。
 
建邺区多措并举确保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录入质量
 
一是健全制度。由村级普查员填报,街道普查指导员初审,区级普查指导员复核,层层把关,力争将普查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
二是明确奖惩。区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组在农业污染源普查责任书中明确录入岗位工作职责,强化岗位考核奖惩,录入员与普查指导员按专业划分组成一组,农业、畜牧、水产各专业组分别组建普查数据录入小组,确保数据录入阶段录入认真、核对仔细、层层负责,确保数据录入质量。
三是尝试“三表”。一表是草表,记录入户调查原始文字和数据;二表是录入表,补全数据,纠正差错;三表是正式表,待录入无误后填写正式表。区农水站
 
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进展顺利
 
一、组建团队
根据省市普查要求,我区组织街道兽医站站长、技术人员组建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专业组,并开展污染普查培训,统一普查标准,确保普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取得成效
畜禽养殖业通过前期普查共有189户。但随着污染源普查的具体深入,各街道普查员对辖区内的普查对象逐一认真清理排查,收集大量资料信息,有的饲养农户有所变动,经过整理分析,认真比对,建立普查对象明录汇总表和录入草表共有143户为本次污染源普查对象,(其中生猪129户,生猪数量达39710头;奶牛14户,奶牛数达576头)。草表和录入表均已通过农户签字收集上来,现已全面接进尾声,顺利进入录入审核阶段。
三、基本做法
1、入户填报:一是落实普查分工负责制;二是带份小礼品上门实地调查。区污染源普查工作组会同各街道普查指导员分别对沙洲、双闸、江心洲街道入户普查填报草表,(参考2007年统计报表数)普查过程中,发现有很多情况变动:有的搬迁、有的饲养量不符合规定原则,即出栏量≤50头,不符合规定,忽略不计,剔除部分草表。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我们帮街道点对点,手把手业务指导。
2、确定“三表”:草表—录入表—正式表,并且经养殖农户签字、普查指导员审核把关。经过入户普查,参照统计数据和现有的变动情况,区污染源普查小组指导员认真、耐心、细致逐一审、查、改、补,认真比对,最终确定符合规定原则的有143户畜禽养殖户为本次污染源普查对象。
3、录入:确认草表,正式录入、复录、比对。
4、最后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再填正式表。
四.几点启示
通过这次畜禽养殖业污染源的普查,我深刻体会到:一是我区农办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各街道的大力支持与配合,才取得今天的成果。二是要深入基层,大力宣传,养殖农户才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三是对这次畜禽养业污染源的普查需要有一支精通业务、熟悉本专业的普查指导员,才能快速、准确保质保量完成本次任务。四是要有高度责任心、认真负责的精神和耐心细致的态度。
 
强化监管 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
 
今年2月以来,区农办为提高畜禽产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维护畜禽产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坚持“五个加强”狠抓了畜禽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有效地遏制了病害肉品流入市场,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经营活动,震撼了不法商贩,维护了畜禽产品市场秩序,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1、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追究。区农办始终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为此,成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队伍,安排专人专抓,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将那些容易出现畜禽产品安全问题的领域和环节作为整治重点,周密部署、责任到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宣传,营造质量安全氛围。今年以来,区农办大力宣传新《动物防疫法》。3月15日,该区组织工商、卫生、农业等单位在几个街道社区广场进行食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展示病死猪样品12公斤,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让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入千家万户,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了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3、加强屠宰检疫监督。积极深入辖区各生猪定点屠宰场,对屠场检疫员的值班情况进行监督,确保24小时值班制的落实。牲畜屠宰,一律凭产地检疫证和免疫耳标入场,没有检疫证明和免疫耳标的,一律不准入场在屠宰过程中实施同步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才能出场上市销售,不合格的,禁止出场,并按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同时,加强对屠宰生猪尿样的“瘦肉精”检测。
4、加强市场、超市、贮藏、加工场所的监督。一是督促检疫员按规定值班,做到各市场、超市有专人负责;二是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凭检疫证明、验讫印章销售,且外县、市来的动物、动物产品一律凭检疫合格证方可进入中心城区市场;三是加强对各超市的检查;四是对无检疫证明的私屠滥宰的动物产品,视情节轻重情况予以处罚;五是对销售或搭售病害动物产品的,予以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六是加强对贮藏加工场所的管理,查看采购检疫情况记录,严禁购买、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动物产品。
5、加强处罚,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经营活动。2月份以来,查获销售无检疫证明家禽事件10起,全部依法补检。5月7日,捣毁位于双闸街道江南村头关二组加工窝点1个,当场查获病死猪2头,共1000余公斤。
6、强化监测,确保市民禽产品食用安全。为确保不发生禽流感疫情和市民禽产品食用安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采用口腔、泄殖腔棉试纸检测病毒和翅静脉血检测体内抗体两种检测方式,对应天家禽批发市场进行禽流感病毒的抽样监测,截至目前,共采集山东、河南、江苏、安徽、辽宁等地家禽的禽流感样本240份,占检疫家禽总数的0.14‰,经过市动物疾病控制中心的检测,家禽批发市场无禽流感疫情,市民可以放心食用禽产品。◇区动监所
 
工作动态一览
◇6月4日,市污染源普查办对我区进行核查。
◇6月6日,区农办在建邺区首届“百姓文化节”暨第四届“新城区、新文化、新社区”社区文化月江心洲专场开展农业技术咨询及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