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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邺区科学技术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科技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区科学技术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区知识产权局合署办公机构,受区政府委托,履行全区科技管理、科学普及、知识产权等职能。
- 主要职责是:
- 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牵头制定并组织落实科技进步考核达标措施和指标。
- 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区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全区科技三项经费、科学事业费及各类科技基金及经费。
- ㈢、归口管理全区科技成果。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攻关、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软科学研究等科技工作和星火、火炬、倍增、新产品试制、科技成果推广等科技计划的申报和组织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
- ㈣、加强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工作。参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区域内各类科技园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 ㈤、主管全区专利工作和负责协调有关知识产权事宜;参与组织技术引进工作、科技保密工作。抓好“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咨询服务中心”等科技中介机构工作的开展。
- ㈥、参与科技人才管理和自然科学领域学科技术带头人的培养推荐工作。负责区科技人才的评选、奖励工作。
- ㈦、负责协调指导全区中小企业的产学研合作和技术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 ㈧、指导全区各街道及有关系统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发展科技试点工作。
- ㈨、牵头负责全区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区科普联系会议的协调工作。
- ㈩、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 内设机构:科技管理科、综合管理科
- ㈠、科技管理科
- 研究拟定并实施科技发展计划;负责各类科技项目及成果立项、申报、审核、鉴定、奖励、技术推广、技术引进、技术交流合作并做好服务、跟踪和检查;负责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归口管理科技型企业,负责民营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全区专利工作;负责技术贸易机构的资格初审工作;负责全区科技型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各类统计工作;指导协调科技园区和科技型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 ㈡、综合管理科
-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件管理、文件草拟、文书档案、保密、财务和本局办公自动化等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组织拟定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综合实验区等社会发展科技试点工作;负责本局依法行政有关工作;牵头负责科普工作;参与自然科学领域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参与指导全区科技管理干部的培训工作;承办科技人才评选、奖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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